- 商務簽證 (Non-B Visa) 續期
- 可於簽證到期前至少 45 日提出續期(逐年續簽)
- 必須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
- 依法正確納稅
- 每 90 日報到
- 持簽證人士必須每 90 日到居住地移民局報到
- 可於到期前 14 日或到期後 7 日內報到
- 逾期報到罰款
- 若逾期需親自報到並繳交 2,000 泰銖罰款
- 如被捕需繳交 4,000 泰銖罰款
- 網上報到
- 可透過線上系統報到: [TM47 Online](https://tm47.immigration.go.th/tm47/#/login)
- 境外回國後的報到
- 返回泰國後,90 日重新計算,由入境當日起算
- Re-Entry Permit 申請
- 如需出境再入境,須於出發前申請 Re-Entry Permit
- 可於居住地移民局或出境機場辦理,以保持簽證效力
備註: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可確保您在泰國的居留合法並避免簽證問題。